传承家谱,弘扬周文化
2018-08-02 13: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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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文化就是三千多年前周人自古公亶父迁岐,中经季历、文王,到武王和周公等"岐周先圣",在西岐周原这块土地上,以"德治仁政"为核心,以创立和谐、发展壮大为目标,进而推翻殷商而形成的周文化。它是孔子儒家学说产生的直接思想渊源。

  公元前十二世纪,周太王率领周人进行了一次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迁徙,即古公迁岐。笔者在《零陵大田周氏家谱考查记》一文中曾写到,自周文王祖父古公亶父迁徙周原,从此称为周族;崛起于周原的周族,则是中华文明的奠基者。周氏族谱有“岐山启姓,绛邑封侯”之说。

  周原遗址位于今陕西省宝鸡市岐山一带,东西长达70公里,南北宽约20公里,总面积约33平方公里。周原是灭商之前周人的聚居地,周室肇基之地,周文化的发祥地。

  在周武王克商以前的周文化称先周文化,周王朝建立后,在继承先周文化的基础上,兼收并蓄商和其他华夏部族的的文化,形成我国历史上独树一帜的周文化。周文化是中华文化的基石,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源头。经过春秋战国诸子百家的继承创新和汉唐宋明经学理学的的弘扬发展,最终形成了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气质和心态结构,并成为具有长久生命力的文化体系。周文化中所包含的各种典章制度、礼乐制度和思想道德规范,成为中国几千年封建统治的思想、政治基础和儒学思想的源头,影响了周以后近3000年的中华文明史,后世各朝代均以周礼为基准,登基社交祭祀外交等重大场合礼仪皆从周礼。

  周初所封的诸侯国是很多的,据《左传·昭公二十八年》载:“昔武王克商,光有天下,其兄弟之国者十有五人,姬姓之国者四十人。”《苟子·儒效》说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焉。”

  周公摄政后,除广泛实行分封宗法制外,同时在“制礼作乐”方面更为定型,为巩固分封制和西周统治阶级已取得的权利和地位,从上层建筑意识形态方面规定了一系列的典章制度,这种具有等级性的各项制度的总和即称为“礼”。“礼”与“仪”,“礼”与“乐”往往连用。礼的名目繁多,号称“经礼三百,曲礼三千。”

  所谓“乐”,就是音乐。《礼记·乐记》说:“礼以道其声,乐以和其声,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礼、乐、刑、政,其极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在当时历史条件下,礼乐无疑起到了巩固社会秩序的作用。可以说西周的“礼乐”制度,为今后中国的封建礼乐文化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千年不变的模式。

  为保证分封宗法制、礼乐等一系列制度的顺利实施,周人提出了“孝”与“德”的伦理思想。“孝’的观念对周人来说是十分重要的道德观念,特别重视对人进行这方面的教育。提倡孝友、勤劳、慎刑、无逸、戒酒等,从而达到“以德配天”、“敬德保民”的目的,起到治理国家教育人民的作用。要达到这些目的,就要求所有的人遵守“民彝”,即遵守一般的常规。

  古公迁岐的历史意义在于:"后稷之孙,实惟太王。居岐之阳,实始翦商"。虽然岐下周原是太王看准的落脚点,但这里并非世外桃源,长期以来是炎帝后裔姜戎之地,因此太王要在岐下站住脚,必须和姜姓世族建立和谐关系。于是,古公亶父一到岐下,就同当地大族姜女结婚,即"爰及姜女,聿来胥宇",一同察看建造宫室的位置,揭开了姬姜联盟的第一页。有史家统计,从此以后到西周王朝终,几乎每隔一代就有一个周王同姜姓联姻,为周族的发展和西周王朝的兴盛起了极其重要的决定作用。可见,正是由于周太王的"积德行义"和"仁人"之举,建立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才使周人在岐下周原立足、发展壮大,为岐周和谐文化的真正形成发展奠定了基础。这是“和”理念的雏形。

  周革殷(商)命,颠倒乾坤,确立了一个伟大的信仰,那就是“天”的精神信仰。这一精神信仰赋予周人统一的文化意识,为周人的社会生活提供了价值标准,为周人的社会活动提供了动力。周人制礼作乐,隆礼重仪,确立了一个伟大的伦理观念,那就是从“德”为先的价值原则。“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周文化确立的一个重要的社会行动理念,那就是以“和”为社会行动准则。这些宝贵的遗产,值得我们周氏后人续谱中传承与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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