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黑恶势力是“土豪劣绅”的继续
2018-02-07 09:5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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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引起舆论高度关注。公安部权威发布,矛头锋芒直指农村黑恶势力。2月4日,中共中央发布一号文件,再度强调严打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显示中央已将扫黑除恶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前提。

     中国自古皇权不下乡,即所谓“王权止于县政”,政权只延伸到县一级,乡村完全靠“自治”。宋朝王安石变法,乡村实行保甲制,清朝对保甲制有了大的发展,由原来的保、甲二级变为牌、保、甲三级,10户为一牌,10牌为一甲,10甲为一保。民国时期继续沿用,保长、甲长均为地主及代理人。

     在漫长的中国历史进程中,一些在乡村建设、风习教化、乡里公共事务中贡献力量的乡绅,都被称为"乡贤",其品德,才学为乡人推崇敬重,他们承担了"皇权不下县"时代基层的管理职能,行使“皇权”代理职能,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乡民利益,这是传统农业文明时代比较标准的乡贤范式。随着工业文明的来临,打破了农村的封闭性,官方腐败及匪患的渗透,这些乡贤就有演化为村霸的可能,所谓土豪劣绅,即仗势欺人的地主、横行乡里的人。大革命时期,毛泽东发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指出土豪劣绅、地主阶级,是几千年专制政治的基础,帝国主义、军阀、贪官污吏的墙脚。土地革命斗争中,中国共产党特别注重“打倒土豪劣绅”。

  解放后,根据农业“六十条”,实行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中共在所有村庄都设有党支部,加强了基层政权建设。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乡贤"成了那些村长、村支书、乡镇人大代表。

    近年来,中共不少农村基层组织已经名存实亡,一些党支部和村委会负责人借助黑恶势力、宗族势力成为“村霸”。他们把持基层政权,侵吞集体财产,对民众蛮横凶狠,对上级满口套话,黑白通吃,率先致富,成为一个个“黑村官”、“村霸”,严重影响脱贫政策的实施成效,成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障碍。如何有效打击“村霸”,恢复对农村基层政权的掌控,是中共振兴乡村战略首先要面对的挑战。

    新华社下属的《半月谈》杂志近日发表系列文章披露,目前农村基层组织存在很多短板,有的党支部发展党员优亲厚友,支部变成“自家后院”;有的支部将优秀人才拒于门外,却把文盲、地痞流氓、“村霸”发展入党;有的支部多年没有发展过党员,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严重,甚至连支部大会都开不起来。上述乱象让群众敢怒不敢言,甚至被诟病为“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公安部权威发布,发现以下十种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请马上举报!第一,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党的十九大号召全党“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扫黑除恶斗争就是伟大斗争中的重要战役。值得指出的是,当前打击的农村黑恶势力,与过去的土豪劣绅,文化上的概念虽有类似,但性质不同,后者代表的是旧社会的地主阶级,是普遍的,当前的农村黑恶势力毕竟是少数。当年“打倒土豪劣绅”是革命运动,扫黑除恶虽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但运用法治,不搞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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